final—修饰符(关键字)如果一个类被声明为final,意味着它不能再派生出新的子类,不能作为父类被继承。因此一个类不能既被声明为 abstract的,又被声明为final的。将变量或方法声明为final,可以保证它们在使用中不被改变。被声明为final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给定初值,而在以后的引用中只能读取,不可修改。被声明为final的方法也同样只能使用,不能重载。
final变量定义: 变量一经初始化就不能指向其它对象。指向的存储地址不可修改,但指向的对象本身是可以修改的。
先说final变量初始化:
很多文章都这么说:其初始化可以在两个地方,一是其定义处,二是在构造函数中,两者只能选其一。
胡说八道!
final变量可以在任何可以被始化的地方被始化,但只能被初始化一次.一旦被初始化后就不能再次赋
值(重新指向其它对象),作为成员变量一定要显式初始化,而作为临时变量则可以只定义不初始化(当然也不能引用)
即使是作为一个类中的成员变量,也还可以在初始化块中初始化,所以"其初始化可以在两个地方,一是其定义处,
二是在构造函数中,两者只能选其一"是错误的.
作为成员变量时,final字段可以设计不变类,是不变类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一个充要条件.至少可以保证字段不
会以setXXX()这样的方式来改变.但无法保证字段本身不被修改(除非字段本身也是不变类);
对于方法参数的final变量:
对于方法参数的变量定义为final,90%以上的文章都说"当你在方法中不需要改变作为参数的对象变量时,明确使
用final进行声明,会防止你无意的修改而影响到调用方法外的变量。"
胡说八道!
我不知道这个修改是说重新赋值还是修改对象本身,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上面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如果是说重新赋值,那么:
代码如下public static void test(int[] x){
x = new int[]{1,2,3};
}
int[] out = new int[]{4,5,6};
test(out);
System.out.println(out[0]);
System.out.println(out[1]);
System.out.println(out[2]);
调用test(out);无论如何也不会影响到外面变量out.你加不加final根本没有意义.final只会强迫方法内
多声明一个变量名而已,即把x = new int[]{1,2,3};改成int y = new int[]{1,2,3}; 其它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如果说是修改对象本身:
代码如下 public static void test(final int[] x){x[0] = 100;
}
int[] out = new int[]{4,5,6};
test(out);
System.out.println(out[0]);
难道你用final修饰就不可以修改了?所以说对于方法参数中final是为了不影响调用方法外的变量那是胡说八道的.
那我们到底为什么要对参数加上final?其实对方法参数加final和方法内变量加上final的作用是相同的,即为了将它们
传给内部类回调方法:
代码如下abstract class ABSClass{
public abstract void m();
}
现在我们来看,如果我要实现一个在一个方法中匿名调用ABSClass.应该:
代码如下public static void test(String s){
//或String s = "";
ABSClass c = new ABSClass(){
public void m(){
int x = s.hashCode();
System.out.println(x);
}
};
//其它代码.
}
注意这里,一般而言,回调方法基本上是在其它线程中调用的.如果我们在上面的
代码如下ABSClass c = new ABSClass(){
public void m(){
int x = s.hashCode();
System.out.println(x);
}
};
后面直接调用c.m();应该是没有意义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有可能是在其它线程中调用,那我们就必须
为s保存引用句柄.
我们先来看GC工作原理,JVM中每个进程都会有多个根,每个static变量,方法参数,局部变量,当然这都是指引用类型.
基础类型是不能作为根的,根其实就是一个存储地址.
GC在工作时先从根开始遍历它引用的对象并标记它们,如此递归到最末梢,所有根都遍历后,没有被标记到的对象说明没
有被引用,那么就是可以被回收的对象(有些对象有finalized方法,虽然没有引用,但JVM中有一个专门的队列引用它
们直到finalized方法被执行后才从该队列中移除成为真正没有引用的对象,可以回收,这个与本主题讨论的无关,包括
代的划分等以后再说明).这看起来很好.
但是在内部类的回调方法中,s既不可能是静态变量,也不是方法中的临时变量,也不是方法参数,它不可能作为根,在内部类
中也没有变量引用它,它的根在内部类外部的那个方法中,如果这时外面变量重指向其它对象,则这个对象就失去了引用,
可能被回收,而由于内部类回调方法大多数在其它线程中执行,可能还要在回收后还会继续访问它.这将是什么结果?
而使用final修饰符不仅会保持对象不会改变,而且编译器还会持续维护这个对象在回调方法中的生命周期.所以这才是final
变量和final参数的根本意义.
finally—再异常处理时提供 finally 块来执行任何清除操作。如果抛出一个异常,那么相匹配的 catch子句就会执行,然后控制就会进入 finally 块(如果有的话)。
我们翻遍上古秘籍,最终在北京山顶洞人的失传宝典《呼呼,擦!》中发现了一个据称绝对干净的擦法,那就是------------
一下一下擦!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代码
代码如下 void f(){final Connection conn = ...;
try{
final Statement stmt = ...;
try{
final ResultSet rset = ...;
try{
...
}
finally{rset.close();}
}
finally{stmt.close();}
}
finally{conn.close();}
}
其诀窍就是,每建立一个需要清理的资源,就用一个try-finally来保证它可以被清理掉。
如此,任何时候,你都是屁股干干静静地离开卫生间。
哪。好多圣人门徒跟我说:这样一下一下擦,姿势非常不雅观(看看那嵌套的try块吧),有违古礼。我们反对!
靠,你说孔丑儿古还是山顶洞人古??
屁股还泛着味儿呢,还拽什么“雅”?
而且,要是死要面子,也可以拉个帘子,擦的时候别让人看见嘛。比如:
代码
代码如下interface ResultListener{
void call(ResultSet rset);
}
class SqlReader{
void read(ResultListener l){
final Connection conn = ...;
try{
final Statement stmt = ...;
try{
final ResultSet rset = ...;
try{
l.call(rset);
}
finally{rset.close();}
}
finally{stmt.close();}
}
finally{conn.close();}
}
}
finalize—方法名。
finalize相当于析构函数,他是垃圾回收器回收一个对象的时候第一个要调用的方法。不过由于Java的垃圾回收机制能自动为我们做这些事情,所以我们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自己来手工释放的。
有时当撤消一个对象时,需要完成一些操作。例如,如果一个对象正在处理的是非Java 资源,如文件句柄或window 字符字体,这时你要确认在一个对象被撤消以前要保证这些资源被释放。为处理这样的状况,Java 提供了被称为收尾(finalization )的机制。使用该机制你可以定义一些特殊的操作,这些操作在一个对象将要被垃圾回收程序释放时执行。
要给一个类增加收尾(finalizer ),你只要定义finalize ( ) 方法即可。Java 回收该类的一个对象时,就会调用这个方法。在finalize ( )方法中,你要指定在一个对象被撤消前必须执行的操作。垃圾回收周期性地运行,检查对象不再被运行状态引用或间接地通过其他对象引用。就在对象被释放之 前,Java 运行系统调用该对象的finalize( ) 方法。
finalize()方法的通用格式如下:
代码如下 protected void finalize( )
{
// finalization code here
}
其中,关键字protected是防止在该类之外定义的代码访问finalize()标识符。该标识符和其他标识符将在第7章中解释。
理解finalize( ) 正好在垃圾回收以前被调用非常重要。例如当一个对象超出了它的作用域时,finalize( ) 并不被调用。这意味着你不可能知道何时——甚至是否——finalize( ) 被调用。因此,你的程序应该提供其他的方法来释放由对象使用的系统资源,而不能依靠finalize( ) 来完成程序的正常操作。
注意:如果你熟悉C++,那你知道C++允许你为一个类定义一个撤消函数(destructor ),它在对象正好出作用域之前被调用。Java不支持这个想法也不提供撤消函数。finalize() 方法只和撤消函数的功能接近。当你对Java 有丰富经验时,你将看到因为Java使用垃圾回收子系统,几乎没有必要使用撤消函数。
finalize的工作原理应该是这样的:一旦垃圾收集器准备好释放对象占用的存储空间,它首先调用finalize(),而且只有在下一次垃圾收集过程中,才会真正回收对象的内存.所以如果使用finalize(),就可以在垃圾收集期间进行一些重要的清除或清扫工作.
finalize()在什么时候被调用?
有三种情况
1.所有对象被Garbage Collection时自动调用,比如运行System.gc()的时候.
2.程序退出时为每个对象调用一次finalize方法。
3.显式的调用finalize方法
除此以外,正常情况下,当某个对象被系统收集为无用信息的时候,finalize()将被自动调用,但是jvm不保证finalize()一定被调用,也就是说,finalize()的调用是不确定的,这也就是为什么sun不提倡使用finalize()的原因
有时当撤消一个对象时,需要完成一些操作。例如,如果一个对象正在处理的是非Java 资源,如文件句柄或window 字符字体,这时你要确认在一个对象被撤消以前要保证这些资源被释放。为处理这样的状况,Java 提供了被称为收尾(finalization )的机制。使用该机制你可以定义一些特殊的操作,这些操作在一个对象将要被垃圾回收程序释放时执行。
要给一个类增加收尾(finalizer ),你只要定义finalize ( ) 方法即可。Java 回收该类的一个对象时,就会调用这个方法。在finalize ( )方法中,你要指定在一个对象被撤消前必须执行的操作。垃圾回收周期性地运行,检查对象不再被运行状态引用或间接地通过其他对象引用。就在对象被释放之 前,Java 运行系统调用该对象的finalize( ) 方法。
finalize()方法的通用格式如下:
代码如下protected void finalize( )
{
// finalization code here
}
其中,关键字protected是防止在该类之外定义的代码访问finalize()标识符。该标识符和其他标识符将在第7章中解释。
理解finalize( ) 正好在垃圾回收以前被调用非常重要。例如当一个对象超出了它的作用域时,finalize( ) 并不被调用。这意味着你不可能知道何时——甚至是否——finalize( ) 被调用。因此,你的程序应该提供其他的方法来释放由对象使用的系统资源,而不能依靠finalize( ) 来完成程序的正常操作。
Java 技术允许使用 finalize() 方法在垃圾收集器将对象从内存中清除出去之前做必要的清理工作。当垃圾回收器确定不存在对该对象的更多引用时,由对象的垃圾回收器调用此方法。finalize() 方法是在垃圾收集器删除对象之前对这个对象调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