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摄影家协会成立于1984年,英文全称是PUTIAN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缩写为PPA;是莆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由全市各县、区(岛)摄影协会自愿联合的全市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莆田市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2001年10月举办了第五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中国摄影家协会命名莆田市“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于健评价:“莆田艺术节是历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举办最成功的一次特别盛会”。2003年11月中国摄影家协会命名湄洲岛 “全国摄影创作基地”;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张宇称赞说:“莆田市充分利用摄影资源转化为生产力,以莆田旅游资源带动摄影旅游业推出品牌战略,这在全省为数不多”。2003年11月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莆田市文联授予莆田市摄影家协会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2月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授予莆田市摄影家协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全市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繁荣发展摄影事业,建设“湄洲岛全国摄影创作基地”,把“中国摄影之乡”——莆田推向世界,让世界更好地了解莆田。
协会任务
一、广泛地团结全市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为己任,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
二、积极推动和支持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潜心钻研业务,开展摄影创作,交流摄影技艺,研究摄影理论,发展摄影教育,培养摄影人才和摄影后备力量,为莆田市摄影事业的繁荣与辉煌而努力奋斗。
三、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岛)基层摄影活动,并以多种形式加强与基层摄影活动的联系,促进摄影技艺的普及,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精神需求。
四、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发展摄影文化产业,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努力增强本会机构的整体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摄影事业的繁荣提供物质保障和坚实基础。
五、加强与海内外摄影家及摄影团体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发展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摄影家及摄影团体的友谊,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六、致力于促进国际民间摄影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努力为世界文化的发展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平做出贡献。
七、认真组织“林光霖摄影成就奖”,积极组织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影展、国际影展和各种形式的摄影展览,对成绩优异的摄影家和优秀的摄影创作成果、摄影文化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在摄影组织、教育、编辑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和表彰。
八、积极开展摄影行业规范建设和摄影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会员权益保护组织机构,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和其他摄影工作者的权益。
协会现有会员320人,其中全国会员11人,省级会员108人。全市建立了10家摄影协会,均为协会团体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