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物摄影,与人物摄影、景物摄影相对,以无生命(此无生命为相对概念,比如上岸的鱼虾、已摘掉的瓜果)人为可移动物体为表现对象的摄影。多以工艺品、瓜果蔬菜花卉等为题材。在真实的基础上,经过组织安排,对构图、光线、影调、色彩等进行艺术处理,以准确地体现被摄物的质感和立体感。
一、 正面光(也称为“顺光”)
摄影者背对光源,即由摄影机后面射来的光线,亦称顺光。因为被摄体的所有部分都沐浴在直射光中,面对相机部分到处有光,所得结果是一张缺乏影调层次的影像。 用正面光特别是高的正面光拍摄面部时,可能不好看。
二、主光+辅光
辅光是补充光照射不到的被摄物其他面的光种,以弥补光照的不足,起辅助作用,须配合主光使用,所以又被称为副光。一般用辅光来平衡被摄物明暗两面的亮度差,体现阴影不分的更多细节,调节画面的光比(照明反差)。
在辅光的运用上,有一点要明确,辅光的强度应该小于主光的强度,否则,就会造成喧宾夺主的效果,并且容易在被摄体上出现明显的辅光投影,即“夹光”现象。
三、顶光
顶光,即来自被摄物体顶部的光线,与景物、照相机成90度左右的垂直角度。用银反射板或频闪灯光,将正面光改作辅助光使用,不合适情况立即消失。对于拍摄肖像等是最不适合的灯光。
四、侧光
侧光,即来自景物左侧或右侧的光线,同景物、照相机成90度左右的水平角度。这种光线能产生明显的强烈对比。影子修长而富有表现力,表面结构十分明显,每一个细小的隆起处都产生明显的影子。采用侧光摄影,可造成较强烈的造型效果。
五、逆光
逆光一种是由于被摄主体恰好处于光源和照相机之间的状况,这种状况极易造成使被摄主体曝光不充分。在一般情况下摄影者应尽量避免在逆光条件下拍摄物体,但是有时候逆光产生的特殊效果也不失为一种艺术摄影的技法。
虽然逆光条件增加了摄影的难度,但是逆光情况有时也可用于某些艺术创作。技艺高超摄影师往往利用逆光达到某种不同寻常的视觉效果,如逆光拍摄的手法尤其擅长锐利鲜明地展现物体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