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艺术,这两者之间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但本质上却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目标、内容来源及实现方式。设计决策无法单纯的经由直觉、看法或自我来达成,谦逊是设计师最应具备的基础心态之一。
在最近的一期UX and Growth播客节目当中,我们讨论的话题是“机械化的设计趋势与Web设计中的创意枯竭”。期间,我对于“设计是一种个人化的创意表达方式”这种说法表达了不同的意见。设计并非艺术,将这两者混为一谈的观点只能代表着错误的基础认知。后来,一位听众给我发来邮件,希望就这一话题进行更深入的沟通。邮件的内容很有代表性,摘引其中一段:
“设计并非艺术”的观点让我有些困惑,与我一直以来的认知有些不同。我确实认同艺术是独立于现实目的而存在的创意表达方式,而另一方面,设计虽然有着明确的现实目标,但它不同样也是创意的展示形式吗?我目前很难完全认同你的观点,希望进行更多交流。
这里确实有不少值得深入讨论的地方。不过我首先希望澄清一点,我所说的“设计不在于创意表达”这句话的关键词是“表达”。设计当然需要创意,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创意在设计和艺术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很多设计师缺乏对这种区别的认知。实际上,正是由于缺乏对这两者的本质区别的认知,才使得很多人将他们混为一谈。
本质区别
设计与艺术之间的差异看似模糊,但实际上,通过对它们在现实当中的实践方式进行对比,你便很容易辨识出其中的不同。一些本质上的区别包括:
不同的目标
艺术是关于自我表达的。它有着内在的独立价值,其目标蕴含于自身。而设计则是关于产品和用户的,它的价值依托于外在,目标完全取决于自身提供的服务类型以及用户希望通过该服务所达到的目的。所以,设计是情境化的概念,实用情境决定着设计的存在意义。
艺术具有思辨性。它会使你思考,会为了挑战规则而挑战规则。它能唤起人们的情感,能激发争论,能表现艺术家独一无二的特质。它还会制造险阻,无论出于好的或是不好的目的。而设计则在于缓解摩擦,帮你更轻松的解决问题。挑起争论绝不是设计的目标,它只为更好的执行中立性的功能而存在。它会面对现有的问题与挑战,帮助人们提升效率,降低完成任务的成本。
艺术具有探索性。艺术家会将自己置身于险境,盲目却勇往直前的探索着新的概念、风格或信念,有时让人觉得难以捉摸。而设计则在于谨慎的观察与迭代,在于对解决方案的验证及持续改善。它会充分利用和优化已有的模式,以此为基础进行选择性的创新。
艺术用于欣赏。艺术作品可以供人们赞赏、思考或鄙视。好的作品都来自于艺术家的内心,能反映出艺术家自身的特质。设计则关乎功能性,用来帮助人们完成目标任务。好的设计来自于设计师对目标用户的深刻洞察与理解,它能反映出用户自身的现实需求。
所以:艺术是关于艺术家的,设计是关于产品和用户的。
不同的内容来源
因为艺术是一种自我表达方式,所以创作内容可以完全来自于艺术家本人。而设计是面向使用的,其内容源自于产品目标及其所服务的对象,这些来源都是外在的。
尽管设计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主观上的行为,但实际上,随着我们对于目标、内容来源及实现方式的理解的日益成熟,设计实践已经逐渐走上客观行为的正轨。通常情况下,当设计以产品为载体提供到目标用户手中,我们便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客观指标来判断设计的成功与否。而对于艺术来说,这种逻辑并不成立,艺术永远是主观行为,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所以:艺术是主观的,设计是客观的。
创意所扮演的不同角色
创意在设计与艺术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是迥然不同的。对于设计而言,创意绝非目的,它只是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手段。而艺术则可以为了追求创意而追求创意,因为独特性就是它的价值之一。设计师们不该因为方案本身的创意性和独特性而感到骄傲;真正值得骄傲的是你的创意能够帮助人们更好的解决问题。而艺术家们则完全有权利因为作品所体现出的独特创意而感到自豪。
一辆没有设计门窗的汽车,够独特,够创意,但人们不会去购买。人们买车是为了代步出行,没有车门,人们便无法进去驾驶,目的便无法达到。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打破常规、创意四射一类便没有任何意义。而对于艺术来说,则不存在这些逻辑的约束,突破和创新本身便可以成为终极目标,“受众”与“实用价值”一类的概念在艺术家面前往往并不成立。
所以:艺术通过创意表达创意,设计通过创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