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货不充足
原因:商家发布商品的存在库存虚填现象,如买家经咨询并在京东商城店铺下单购买商家商品之后,商家出现缺货,不能在商家承诺时间给买家发货。
后果:商家在京东商城店铺中发布的单项商品必须备有充分现货库存,至少不低于10件;商家将受到京东商城的相关处罚。
规避办法:库存一定按要求准确填写
二、延迟发货
原因:用户下单后,因为缺货、未查看后台、物流未取单、未录入上传发货运单号,未在京东规定的时间内发货。
后果:
1、违约,则卖家同意按照迟延交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不含运费)的百分之三十(每个商品最高不超过五百元)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包含使用京券、京豆、京东礼品卡和京东余额支付的金额,但不包含使用东券的满减金额等;
2、违约金支付方式:由京东以京豆形式先行支付到客户提交订单的京东账户,已付违约金由京东自卖家应结款项中扣除。京豆与人民币的兑换比例为:100:1;
规避办法:
发货时效要求:每日6点至16点产生的订单,卖家应于交易达成后6小时内发货,16点至次日6点产生的订单,卖家应于交易达成后18小时内发货,卖家发货后应上传发货运单号;
如订单有换货/补发情形,卖家须按前述时效完成发货;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三、发票开具不一致
原因:
1、买家索取发票时,卖家告知不提供;
2、买家索取发票时,卖家要求买家额外支付钱款才提供发票;
3、卖家未按照买家在订单中达成的发票开具要求提供的;
4、卖家与京东签订合同的销售公司为A公司,但买家拿到的发票开具人和公章显示B公司。
后果:判定为违背承诺,每次扣12分;
规避办法:
1、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
2、发票要求使用“当地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需盖有卖家“发票专用章”。严禁卖家使用定额发票、收款收据、销售证明等代替;
3、发票抬头和内容,需和订单商品内容一致;
4、如客户投诉卖家未开发票的,卖家在京东商城通知后两日内向客户补寄发票,并向京东商城提供补寄发票的快递运单号,卖家不得使用平信或挂号方式邮寄发票。
四、工单处理不及时
原因:当商家发生发货迟延、发货少件错件、发票提供、售后服务迟延等类型的投诉京东商城将以投诉工单方式通过卖家系统发送卖家,卖家未在京东商城发出投诉工单后3小时内给予明确解决方案的情况。
后果:
1、违约金5000元的惩罚性违约承担措施,是指卖家年度累计2期工单率大于2%时,应在工单率大于2%的第2期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京东商城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年度违规3期及以上时,京东商城有权在每一期考核期满后适用上表中对应的督促改善措施和惩罚性违约承担措施。
3、培训未通过考核者需再次参与培训,再次考核未通过将不予批准其商品上架申请;下架整改期满商品已上架的,京东商城有权要求其重新下架整改直至培训考核通过。
规避办法:3小时内迅速反馈工单;尽量避免出现工单投诉;
工单的相关名词解释:
1、工单:京东商城卖家后台系统涉及投诉内容的工单。
2、考核周期:每两个自然周为一个考核周期,本规则中亦称“当期”。
3、当期工单率:考核周期内卖家接到的同一用户名对应店铺商品的工单数占该店铺当期有效订单数的比例(即当期工单率=店铺当期工单数÷店铺当期有效订单数),店铺当期有效订单数指用户在考核周期内成功购买卖家该店铺内所有商品(含在团购频道进行销售的本店铺内的商品)的订单数。成功购买指支持货到付款的订单以系统显示订单提交成功为准;在线付款的订单以系统显示订单提交成功且完成支付为准。
4、年度违规N期: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卖家当期工单率大于2%的期数,N对应违规的期数。
5、整改通知:作为一种督促改善措施,用以警示卖家关注工单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单率,提高客户体验。整改通知的督促改善措施包括:卖家提供书面解决方案及参加培训。《整改通知书》将由京东商城运营人员以邮件形式向商家后台系统登记的邮箱发出。
6、书面解决方案:作为一项督促改善措施,指卖家在收到京东商城的《整改通知书》后,应于 2个工作日内向京东商城提交针对投诉工单的书面整改方案。该方案应包含原因分析、规避及整改措施方案、解决时限等方面。
7、参与培训:作为一项督促改善措施,指京东商城为促进商家提升管理,定期组织卖家参与有关售后服务、工单处理等方面的网络式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以《整改通知单》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