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卡世纪涉嫌非法集资 忽悠3万人骗走2亿元_互联网教程-查字典教程网
深圳惠卡世纪涉嫌非法集资 忽悠3万人骗走2亿元
深圳惠卡世纪涉嫌非法集资 忽悠3万人骗走2亿元
发布时间:2016-04-24 来源:查字典编辑
摘要: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涉嫌非法集资公司法人直接控制P2P平台提现账户忽悠了约3万人成为注册会员,骗走了超过2亿元,这个P2P公司太猖狂!深圳警方昨...


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涉嫌非法集资 公司法人直接控制P2P平台提现账户

忽悠了约3万人成为注册会员,骗走了超过2亿元,这个P2P公司太猖狂!深圳警方昨天通报称,今年2月25日,龙华警方侦破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抓获主犯何某松在内的嫌疑人18名,查处该公司在深圳的3个经营点。现场控制涉案人员400余名,当场带回调查28人。该公司在今年2月24日曾发布奇葩公告称:“恳请党和国家接手控股权”。正是警方侦破此案的前一天。

公司人员被警察有序带离。

事发:65万元投资无法提现

深圳的边先生反映去年他在惠卡世纪手机APP的理财平台上相继投入了65万元,这些钱大部分是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的,其中定期30.5万元,创业宝14.5万元,脱贫宝20万元。今年1月底他发现已经不能提现了,亲朋好友多次催其还钱,此时惠卡世纪客服电话也暂停了,边先生不知如何是好,遂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此时,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到了该发薪水的时候,但也领不到薪水。

经龙华警方初步调查,深圳惠卡公司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发布“脱贫宝”、“农村宝”等网贷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为8.8%~14.6%,保障本息,可随时提现。该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累计成交金额约2.3亿元,涉及注册会员约3万余人。龙华警方发现该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限制提现公告,被控告涉嫌非法集资。2月21日,根据初步调查情况,龙华警方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调查:公司董事长意图潜逃

龙华警方专案组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公司董事长何某松频繁出入香港,遂调取其出入境的监控录像,以了解其出入香港的真实目的。

原来,何某松近期晚上均在香港过夜,白天短暂返回深圳,行动异常。2月24日,为防主犯潜逃,专案组决定立即对该案进行收网。次日上午9时,皇岗边防检查站在皇岗口岸将何某松及与其碰头的其他3名公司成员抓获,当场缴获13台电脑、4枚公章。经查,当时何某松的同伙嫌疑人何某正携带该13台存有关键数据的电脑和4枚公章前往口岸,嫌疑人何某松原准备取得这些关键证据后转移到香港并潜逃。

2月25日,主要嫌疑人落网后,专案组决定开展全面收网行动。当天,共控制现场人员400余人,全天行动抓获包括何某松在内的嫌疑人28名,缴获涉案电脑一批及账册、U盾等公司资料一箱。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松等18人已被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刑拘,其中8人被检察院依法逮捕,另有一人在追逃,该案目前还在全力侦办中。

揭秘: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

经了解,惠卡世纪公司有包括“创业宝”、“惠信宝”等在内的7个线上融资平台,惠卡世纪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投资款项。

在实际操作中,首要嫌疑人何某松以惠卡世纪公司和惠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跟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协议,然后交由公司商务部的谢某、胡某跟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合同,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指定账户。该账号和密码由老板何某松及财务人员掌握,通过掌控账户可把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提现、转移。

何某松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定:投资金额进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后,立即转到惠卡世纪公司建行账户或何某松个人银行账户。提取本金、利息时,由公司后台打款专员使用何某松等6人银行卡转给投资者,此银行账户资金全由何某松掌管。

同时他们还利用空壳公司开展业务。根据嫌疑人供述,惠卡世纪集团注册了11个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只有惠卡世纪公司,其他10家是空壳公司。

奇葩:曾发公告恳请国家接手

记者发现,该公司曾经在今年2月24日通过官方微信号上发布公告,“恳请党和国家接手控股权”。这篇题为《恳请党和国家接收惠卡世纪投靠和庇护》的文章称:党和国家、政府不需投资一分钱接收惠卡65%股份,最好以中央级企业存续并运作……剩余35%用于奖励给后续为全球惠卡事业作出显赫贡献的惠卡员工或再分出10%寻找其他个体或机构投资人,给予惠卡18个月时间将惠卡旗下投资理财平台转型成为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据了解,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何某松。股东何某松申报出资4.5亿元,占比99.9%,另外一个股东何某梅申报出资50万元,占比0.1%。

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贵州、苏州、上海等地设有项目团队,在我国香港地区、泰国、美国3个地方设有约30人的网上商城研发技术团队。公司以何某松为中心,由何某松直接向各个管理部门和产品负责人发号施令。

警方提醒:

投资P2P要理性

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警方提醒,P2P投资有风险,需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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